该参数需要说明如下:
**,起重机标牌上标定的起重量,通常都是指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应醒目表示在起重机结构的明显位置上。
**,对于臂架类型起重机来说,其额定起重量是随幅度而变化的,其起重特性指标是用起重力矩来表征的。标牌上标定的值是**起重量。
第三,带可分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平衡梁等)的起重机,其吊具和物料质量的总服额定起重量,允许起升物料的质量是有效起重量。
起升高度H
起升高度是指起重机运行轨道顶面(或地面)到取物装置上极限位置的垂直距离,单位为m。通常用吊钩时,算到吊钩钩环**;用抓斗及其他容器时,算到容器底部。
下降深度h
当取物装置可以放到地面或轨道顶面以下时,其下放距离称为下降深度。即吊具**工作位置与起重机水平支承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起升范围D
起升范围为起升高度和下降深度之和,即吊具**和**工作位置之间的垂直距离。
跨度 S
跨度指桥式类型起重机运行轨道**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