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诚招各省市智能体感式电动助力机械手代理商 |
安徽合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托合肥工业大学(国家)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成立的高科技企业,公司主要专注于智能物流系统、智能提升装置(智能体感式电动助力机械手)、电机及其驱动控制器、自动控制板卡、嵌入式系统程序的开发和应用。公司自成立以来,为众多的工业自动化设备制造商提供了整体的技术解决方案,特别是在电机驱动控制器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解决了多项关键技术性难题,产品达到了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智能体感式电动助力机械手,作为智能组合式起重机行业的创新者,合动智能可提供多种高架物料搬运方案,帮助我们的用户,省时省力,高效精准的搬运,定位,安装工件。产品广泛应用于零部件搬运、加工、装卸中,可以应用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铸造行业、电气防护装置制造、铁路、石油化工、机械装备、金属材料零部件加工等各行业。尤其在汽车制造行业,是最早应用助力机械手的领域之一,而金属材料零部件加工则是中国采用助力机械手最普遍的行业;在物流领域,可完成物料的搬运、装配和定位工作,广泛应用于各种重物装缷作业,对于大型物件的搬运装配,不仅工人的劳动强度大、效率低、准确性差,而且会对工人造成伤害,由于受机器人的成本和功能的限制,它们还不能独立完成所有物料搬运作业,事实上它们只能完成很小的一部分作业任务,大量的物料搬运作业仍需要人来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借助于专用工具和助力设备如助力吊、平衡臂、起重臂等来完成就成了最好的出路。
智能体感式电动助力机械手产品手册及视频的下载地址: 下载页面 市场前景广阔 中国工业自动化的起步较晚,全自动化生产线改造在时间和财力上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中,中国的人口红利消退,产业工人年龄增长,非常类似于美国上世纪的婴儿潮带来人口红利,汽车工业大力发展的时期。而中国人均汽车保有量只有美国的1/8。也就说中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依然会追赶美国的工业化进程,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国家鼓励装备制造国产化。所以我们看到,大量的国产品牌汽车依然在扩大产能,表面上看汽车有产能过剩的危机,实际上是供给侧改革过程中,需要强者更强。助力机械手在汽车行业依然有很大的应用前景。在其他行业,诸如铁路,石油化工,机械装备等行业,也一样面临这样的问题,据调查,保守估计中国半自动化助力机械手的年需求量为5万台,其中智能体感助力机械手将逐步取代传统助力工具(电葫芦,气动葫芦)。 竞争优势: 1.强大的科研团队:依托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公司拥有一批专家教授和博士组成的科研团队; 2.国家鼓励制造装备国产化的背景下,公司智能助力机械手得到了政府专项资金的支持,项目推广更容易得到用户的支持; 3.国内独家供应,智能体感助力机械手是合动智能紧密结合企业需求研发,是国内首创,市场潜力巨大; 4.签约保护,现场支持,设计支持,让您只需专注于客户关系,其他交给我们。
区域代理商制度简介 第一条 主营产品 合动智能智能体感助力机械手。 第二条 代理商申请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对本公司产品的合法经营权。 2.良好的资信和商誉。 3.具有同类产品或类似产品销售经验,在区域内有完备的销售渠道,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客户关系。 4.需要提供一份完善的产品推广及营销计划。 第三条 代理商销售任务 1.省(含直辖市)级独家代理:全年销售数量不低于30台;首批进货不低于5台; 2.市级独家代理:全年销售数量不低于15台;首批进货3台; 3.经销商:全年销售数量不低于5台;首批进货1台; 第四条 代理商(经销商)的责任与义务 1.代理商一旦与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即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2.代理商须在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各种销售活动,严禁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工作。 3.代理商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次序。 4.代理商须保证完成协议约定的销售任务。 5.代理商须每月提供各个客户进展情况、销售统计、库存统计等相关资料,以便本公司及时掌握各地的市场情况,方便本公司协助各代理商完成产品的销售任务。 6.客户报备:首先以报备时间为第一确认条件;其次参考在该项目中分别发挥的作用。 7.无论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一经发现本公司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公司对代理商的支持与承诺 1.本公司对各代理商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 2.本公司对各代理商发放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 3.本公司对各代理商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市场分析培训。 4.本公司提供产品必要的市场推广。 5.本公司将协助各代理商在当地的市场推广活动,包括展会、技术研讨会、新产品新应用发布推广会,以及相关杂志、网络广告等。 6.本公司将与各代理商共享其区域内的客户资源。 7.本公司可派遣相关人员配合各代理商进行重要客户的攻关工作。 第六条 售后服务 本公司承担所有的产品售后服务。 第七条 附则 1.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的约束,若违反本制度,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供货,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2.代理商因其他原因须终止合作关系时,须提前三个月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3.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时,本公司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其各自授权范围以及客户报备顺序予以调节。 4.本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的纠纷,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定。 5.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 |
招商经理: 张经理 13911717760(北方) 魏经理 17775397695 (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