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友起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新闻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福
  • 电话:075781127406
  • 手机:18988677623
  •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全球起重机械网,将会给你95折优惠,谢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微型电动葫芦使用规则
新闻中心
微型电动葫芦使用规则
发布时间:2013-07-28        浏览次数:228        返回列表

1、微型电动葫芦的安装位置一定要选择在符合安全,并便于操作的地方,要定期检查微型电动葫芦的安装是否牢固。
2、微型电动葫芦的起重量是有限的。请不要超载使用,也不要在被起吊物体重量不清楚时使用。
3、斜拉、斜吊会损坏微型电动葫芦和钢丝绳,增加操作过程的不安全因素。请不要斜拉、斜吊。
4、在起吊重物时,建议使用滑轮进行双绳操作,这样可以使作用于钢丝绳及其他主要零部件的载荷减少505.
5、微型电动葫芦是按照断续工作制(S3-25%-10min)(即10分钟,工作2分钟,间歇性工作)设计的,请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连续使用会增加操作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6、微型电动葫芦在工作时,请不要牵拉被吊物,否则会使微型电动葫芦承受的载荷增加,容易使微型电动葫芦和钢丝绳处于超载状态。
7、保持微型电动葫芦工作区域干净整洁。不要让闲杂人员靠近,不要让任何人接触拉紧的钢丝绳,严禁任何人站在处于运转状态的微型电动葫芦下方。
8、对钢丝绳进行操作时看,请戴上加厚皮手套,且不要让钢丝绳从您手中滑过,否则钢丝绳的破损处将会刺伤您的手。
9、如需更换钢丝绳,其型号规格一定要与原来的一致。
10、微型电动葫芦在结束操作后将钢丝绳收入绳筒时,请不要用手直接去引导钢丝绳的排列。
11、不要用挂钩勾住钢丝绳本身,也不要用微型电动葫芦的钢丝绳系栓被吊物体,否则会损坏钢丝绳,在栓被吊物体时请使用别的合适的绳索。
12、限位器是作为安全装置配置的,它能保证当吊钩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电路。请不要将限位器作为行程开关使用。
13、千万不要用微型电动葫芦起吊人或用于载人电梯,本微型电动葫芦不是用来起吊人的。
14、微型电动葫芦安装位置的选择,要使警告标志和指示标志处于醒目状态,因为需要根据有关标志进行正确操作。
15、要确保在微型电动葫芦运转毫无障碍的情况下操作。
16、在饮酒、服药和生病的情况下,请不要进行操作。
17、请使用与微型电动葫芦一起提供的附件,否则会使您处于不安全状态。
18、不要随意改造或焊接微型电动葫芦的零部件,否则会降低微型电动葫芦的安全性,从而使您处于不安全状态。
19、使用微型电动葫芦起吊重物时,要确保绳筒上至少保留有3圈钢丝绳,以防止钢丝绳受力过大时从绳筒上脱落。
20、正常使用情况下隔3个月需要更换齿轮箱中的润滑脂一次。
21、此葫芦不适合用于船用。
22、此葫芦不适合在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张使用。
23、此葫芦不适合用于起运高温熔融物质。
24、此葫芦不适合在有强烈侵蚀性环境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