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黑熊手拉葫芦、电动葫芦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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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拉葫芦使用规则
发布时间:2013-02-02        浏览次数:368        返回列表

1.严禁斜拉超载使用。

2.严禁用人力以外的其他动力操作。

3.在使用前须确认机件完好无损,传动部分及起重链条润滑良好,空转情况正常。

4.起吊前检查上下吊钩是否挂牢,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不得有错扭的链环,双行链的下吊钩架不得翻转。

5.操作者应站在与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手链条,使手链轮沿顺时针方向旋转,即可使重物上升;反向拽动手链条,重物即可缓缓下降。

6.在起吊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动作,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7.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拽动手链条时,用力应均匀和缓,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

8.操作者如发现手拉力大于正常拉力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防止破坏内部结构,以防发生坠物事故。

9.待重物安全稳固着陆后,再取下手拉葫芦下钩。

10.使用完毕后,轻拿轻放,置于干燥、通风处,涂抹润滑油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