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图纸设计的位置、高程安装轨道、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安装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2.钢梁上铺设轨道结构的,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钢梁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mm,且不大于钢梁腹板厚度的一半。
3.轨道铺设在钢梁上,轨道底面应与钢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长度超过200mm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100 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10--20 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3层,垫好后与钢梁焊接固定。
4.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对于通用的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5 mm
5.起重机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10m时,轨道跨距允许偏差为±3.0 mm。
6.当起重机跨度大于10m时,偏差按下式计算,但最大不应超过±15 mm。
△S=±[3+0.25(S-10)] 式中: △S—起重机跨度的允许偏差(mm) S—起重机轨道跨度(m)
7.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通用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3/1000,每2m测一点,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10 mm。
8.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对于通用门式起重机为±10 mm。同一截面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对于通用门式起重机为±10 mm。
9.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应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轮的基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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