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重力达起重配件有限公司

新闻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锋道
  • 电话:13705411267
  • 手机:13705411267
  •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全球起重机械网,将会给你95折优惠,谢谢!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会员推荐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起重配件电动机的报废标准
新闻中心
起重配件电动机的报废标准
发布时间:2018-08-03        浏览次数:199        返回列表
     机构是起重机械有相对接触运动最多的部分,因此,起重配件因磨损、疲劳破坏导致报废的易损件也最多。起重机械主要有四大机构最具有代表性,即起升机构、运行机构、旋转机构和变幅机构。每种机构又有四种基本装置组成,其中三种装置各机构基本一致,即驱动装置(电动机等)、传动装置(减速器)、制动装置(制动器)。

    起重配件驱动装置电动机的报废标准:

    1.因电动机转子断条或转子铸铝铝条粗细不均造成电动机不转或空载能转而有载不能转动时,电动机转子应报废。

    2.电动机因绝缘性能差,定子绕组漆包线有外伤或匝间、相间、极间绝缘性能差造成定子绕组出现烧包时,电动机定子应报废。

    3.电动机工作时过热现象严重,经常超过规定的发热标准,或频繁出现热保护装置动作,无法修复时应报废。E级绝缘电动机温升≤115℃,F级绝缘电动机温升≤155℃。

    4.因定转子间隙不均匀或不同心,经常出现转子扫镗,经修仍有扫膛现象,电动机应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