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河北水资源税改革采用“费改税”方式进行,即取用水行为由原来的缴纳水资源费改为缴纳水资源税,并在税制设计上基本承接了水资源费的征收对象、计征方法和征收标准等。对于取用地表水的企业而言,缴纳的水资源“税”与“费”相比基本不变。而对于主要取用地下水的企业而言,用水负担或将成倍增加。
水资源税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加大对取用地下水企业的征管力度,来引导企业调整用水结构,少用稀缺的地下水,尽量使用地表水。据测算,改革后河北省每立方米水资源税的平均税额,地表水为0.3元,地下水为1.23元。从平均税额看,地下水是地表水的4.1倍;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是非超采区的2.5倍,是地表水的11.8倍。较大的税额差有利于引导企业及时调整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
对于钢铁大市唐山而言,钢铁行业不仅是“用水大户”的集中区,同时也是水资源税征管的重中之重。而水资源税对企业生产成本的影响更成为各方关注焦点。唐山市丰南区属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一直面临着水污染和水资源短缺的双重难题。水资源费改税后,坐落在丰南区的一家钢铁企业今年已投资2.32亿元,对污水处理厂等节能环保项目升级改造,力争实现地下水零开采。
截至10月底,水资源税征收4个月,在河北省纳入水资源税管理的888户钢铁行业纳税人中,774户纳税人取用地下水,占比87%;税收收入0.99亿元,占钢铁行业全部水资源税收入的91.67%。钢铁行业累计申报缴纳水资源税1.08亿元,缴纳税额位居各行业之首。地下水税额标准的提高,促使企业取用地下水不再“任性”,而节能节水则可以让企业畅享税制改革带来的红利。
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是一家国有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为节约用水,他们将水井全部关闭,在行业内率先实现工业水源全部取自城市中水,并投入3.2亿元高标准建设了华北最大的水处理中心,现年节约新水1460万吨,水综合利用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水资源税改革后,由于无取用地下水(地表水)行为,成为一家非水资源税纳税企业,按2015年数据计算,可免缴水资源税3000多万元,收获了不小的节水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