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分别派出由各部门领导挂帅的专项督查组、验收抽查组,实地调研所有承担产能退出任务的钢铁企业,指导和督促实施进度,确保了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总结宣传推广了杭钢、攀钢等企业在产能退出、职工安置、资产处置、转产转型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
强调并采用法治化办法,按照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退出产能。组织开展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改善了行业生产建设秩序和市场环境。严肃查处江苏华达公司和河北安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严厉问责,发挥了负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同时,鼓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市场化办法。有的地区建立钢铁产能退出补偿机制,成立钢铁产能市场交易平台;有的地区根据环保、能耗等标准建立钢铁企业产能综合评价体系,按照综合评价排序依次压减。钢铁企业作为产能退出的主体,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拥护国家决策部署,克服种种困难,主动压减过剩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