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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使用注意事项以及维护
发布时间:2015-09-17        浏览次数:583        返回列表
 电动葫芦是一种轻小型起重设备,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起重量一般为0.1~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环链电动葫芦分为进口和国产两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分CD1型、MD1型;微型电动葫芦、卷扬机、多功能提升机。
  一、电动葫芦组成:
  电动葫芦有钢丝绳、导绳器、吊钩、减速机、电机等组成。
  二、电动葫芦安全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7.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8.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9.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10.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11.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2.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三、起重指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按规定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2.及时纠正对吊索或吊具的错误选择。
  3.正式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去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4.吊装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应确保下部人员、设备安全,重物就位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
  6.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起重作业中,司索人员(起重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2.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3.吊物捆绑必须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余下的绳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4.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吊物下方时,必须事先与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5.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必髯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6.不得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粘结在一起的重物。
  7.人员与吊物应保持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就位。
  8.高空吊装体积较大的物件时,应捆绑拖拉绳。
  五、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的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
  2.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及时更换。
  3.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4.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六、起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各级安全监督人员的检查,放工人员应掌握应急事故处理预安,严格执行和落实安全措施及规定。
  电动葫芦的使用维护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以上是青岛起重配件翟经理为大家编辑的电动葫芦使用注意事项有哪些?以及电动葫芦的日常维护的方法有哪些,电动葫芦容易出现那些故障?以供大家参考1856155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