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坚持施工安全无小事,就是要彻底转变陈旧的管理机制和作风,关心施工人员安全,倾听施工人员呼声,把广大施工人员作业环境的安全要求和愿望,当做建筑主管机构管理监督的第一信号.改善建筑施工人员生活状况和工作环境,提高施工人员生活水平和安全标准,是广大建筑施工人员的迫切愿望.
中泉路桥设备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长张秀臣先生带领下,定期进行生产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学习,下面我们就电动葫芦安全操作方法总结如下:
一、起吊前一定要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如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二、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三、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四、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六、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七、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八、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九、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