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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中泉路桥】专业供应【电动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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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浏览次数:934民权【中泉路桥】专业供应【电动葫芦】 
品牌: 中泉路桥设备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1 台
供货总量: 100 台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0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3-2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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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二、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三、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四、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六、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七、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八、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九、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公司电话:0378-3689563
公司传真:0378-368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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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中泉路桥设备有限公司官网:www.zql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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