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称量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电子吊秤的最大量程。
1、所称量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电子吊秤的最大量程。
2、电子吊秤的卸扣(吊环)、吊钩与被吊挂物体的轴销之间不得存在卡死的现象,即在垂直方向的接触面应在中心点位置,不得在两个侧面接触而卡死,应有充分的自由度。
3、空中运行时,吊挂物体的下端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操作人员与吊挂物体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4、严禁用吊具组斜拉提升物体。
5、不工作时电子吊秤、索具、吊装工夹具不允许悬挂重物,应进行卸载。以免使零部件产生永久性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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