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钢铁行业产能利用率提高,企业效益明显好转。
2016年,我国粗钢产能净压减6500万吨以上,产能利用率恢复到75%左右,同比提高3.6个百分点。这一数字虽未恢复到国际上公认的正常产能利用率的水平,但同比数据明显改善,表明去产能的效果已经显现出来。
从钢材价格来看,自2016年4月份起,钢材价格开始全面快速上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钢材综合价格指数达到99.51点,与年初的56.37点相比,大幅上涨76.53%。在这种情况下,钢铁企业效益也稳步回升。2016年,钢铁全行业扭亏为盈,实现利润同比增长2.02倍,亏损企业亏损额同比下降了51%。这组数据表明,我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措施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使供求关系得到改善,从而支撑了钢材价格和钢铁企业效益的明显回升。
第二,为建立公平市场秩序奠定坚实基础。
《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对生产‘地条钢’的企业,要立即关停,拆除设备,并依法处罚”。在这种情况下,2016年初,化解过剩产能的战役打响后,严厉打击“地条钢”,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成为发力点。2016年,湖南省对9家“地条钢”企业(涉及粗钢产能275万吨)采取了断电、拆除并销毁工频炉、中频炉设备等措施。除2家暂未拆除炼钢设备外(预计2017年3月底前彻底拆除),其余7家炼钢设备均已拆除完毕。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对“地条钢”生产企业也采取了同样的措施。
2017年,取缔“地条钢”仍然是去产能的重点工作之一,并明确要求在6月30日前全部清除“地条钢”。徐乐江明确表示,2017年去产能的决心不会动摇,力度不会减弱,重点做好坚决取缔“地条钢”工作,坚决把不符合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能耗等标准和政策的产能依法依规退出。
上述雷霆手段,一方面对钢材市场恢复正常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给市场和行业带来了信心,另一方面为构建并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钢铁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
2017年2月27日,宝钢股份吸收合并武钢股份上市仪式如期举行。这意味着2016年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宝武重组进入了新的阶段。
同样在这一年,河钢集团收购了塞尔维亚斯梅代雷沃钢厂,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杭钢集团在关停了半山钢铁基地后,新组建了浙江省环保集团,企业转型走向新高度。等等这些,都孕育着中国钢铁走向未来的希望。
第四,化解过剩产能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2016年4月中旬,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2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了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至今,部际联席会议在统筹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各项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同时,奖补资金、财税、金融、职工安置、国土、环保、质量、安全等8个专项配套政策文件陆续出台,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文件体系。
2016年11月14日,工信部正式公布《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年~2020年)》,围绕“到2020年钢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全行业根本性脱困”的总体目标,从化解过剩产能、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智能制造、品种质量5个方面提出了引导性的调整升级目标。
2016年,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整体思路下,我国政府同步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专项行动、淘汰落后生产设备专项行动等。与此同时,国务院数次组织了由工信部、发改委、安全、环保、质量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察组,对各地去产能工作进行督察。其目的正是为了巩固去产能的成果,防止被去掉的产能死灰复燃。2016年底,国务院严肃处理了在大督察中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江苏华达钢铁有限公司和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表明了国家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产能的决心。2017年2月9日,工信部公示了拟撤销规范公告的35家钢铁企业名单,意味着对钢铁企业的动态管理正式启动。
这些都表明,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化解过剩产能的长效机制正逐步建立起来。
中国钢铁坚持市场化去产能旨在标本兼治
在2016年去产能成绩的背后,是中国钢铁行业和企业的艰苦努力,以及市场化理念的推动和竞争力的提升。
2016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在参与政策制定、争取政策支持、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利益、提出合理建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2016年,宝武集团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近千万吨;河钢集团压减炼铁产能156万吨、炼钢产能166万吨,超额完成全年压减83万吨炼钢产能的任务;山钢(退出炼铁产能150万吨)、马钢(压减炼铁产能222万吨、炼钢产能281万吨)、昆钢(压减粗钢产能280万吨)、永钢集团(压减粗钢产能67万吨)等钢铁企业均提前完成了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一批钢铁企业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市场变化,控制产量,降本增效,改善品种,提高质量,加强服务,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就在中国钢铁工业去产能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的时候,最近,某国际组织和某国内咨询机构联合发布了一份报告,提出我国钢铁行业“有效产能”不降反增等观点。这些观点被一些国外媒体炒作、演绎,质疑我国在过去一年钢铁去产能的成效。
那么,什么是“有效产能”和“无效产能”?
供给和需求是构成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力量。曼昆在《经济学原理》中明确提出: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配置稀缺资源的机制。随着价格的上升,供给量增加。而在产能相对固定的情况下,供给量的增加/减少直接取决于设备的开工率。也就是说,产能的在产或停产,是市场经济中调节供给的主要手段,并且主要受到价格因素的影响。
实际上,任何市场经济中都存在闲置产能。市场也需要部分闲置产能,这是市场自发调节的关键。如果缺乏闲置产能,将使市场在短时间内失去对价格变动的调节功能。
该报告对这两个名词做了解释:“本文中将已长期停产的闲置产能定义为‘无效产能’,对现有市场中钢的产量没有影响;将在产产能定义为‘有效产能’,包含无利润的在产产能。”
用供求理论分析这个定义可见,所谓“有效产能”,实则是忽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方式,忽略了闲置产能属于潜在生产能力的事实,让读者误以为只有在产产能才能“有效”评价钢铁行业的真实产能情况。
因此,正确看待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的思路和成效,还需要坚持原点思维, 理清钢铁生产能力的定义、产能过剩的本质、去产能的目的和执行标准等问题,从而找准靶心、精准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