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全国工商联两会提案建议:1.去产能要坚持优胜劣汰原则和统一的标准。目前,落后产能还有3000多万吨,各地要严格执行标准,依法依规压减产能,遵循钢铁生产规律和工艺流程长等特性,深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去产能措施,防止“一刀切”,使去产能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2.对长期亏损、靠补贴和贷款维持存活的“僵尸企业”,应促使其加快退出。2016年亏损企业的钢产量约1.3亿吨,其中持续三年以上严重亏损、2016年继续亏损、资产负债率再度上升的企业有10家。建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有关省市加快对“僵尸企业”的处置进度,尽快为钢铁行业创造一个供需协调、价格合理、利润率适中、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3.用中频炉生产建筑钢材的“地条钢”要依法清除。4.去产能奖补资金应尽快到位,并坚持国企与民企一视同仁。据全联冶金商会调查,河北省2016年1至11月已完成全年去产能任务1600多万吨,其中96%是民营钢铁企业去除的,但民营企业基本没有得到奖补资金。建议在政策设计上,要统筹考虑企业人员安置、地方经济增速下降、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统筹做好综合性制度安排,发挥政策组合效果。在奖补资金安排上,应不分企业性质和规模大小,一律按去产能数量挂钩,公平奖补。
近日,济南市高新区启动全面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高新区管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存在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曝光并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地条钢”主要指的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高新区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揭发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若有举报,可致电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经济运行局(88871416)或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88871315)。在高新区范围内,举报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按以下标准奖励第一举报人:1.举报违规销售“地条钢”行为的,奖励5000元;2.举报违规生产“地条钢”或新增钢铁产能的,奖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