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式起重机起吊重物时(或负荷到达大分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应把重物落到地面检查制动器后再次提起。
2、在门式起重机操作时,操作员应按要求的以下操作响起警钟。起吊放下重物;大车小车移动故障时;门式起重机在视线模糊的时间内行驶时,需要依次发出警报;当门式起重机在跨距中间接近另一台门式起重机时。在人员附近举起重物时。
3、根据统一的命令信号进行操作。
4、如果在操作过程中突然断电,则应将门式起重机控制器的手柄置于“零”位置,并应在重新操作前检查门式起重机的操作。
5、大小车正常运行时,严禁打开倒车档并停车。在改变大小汽车的行驶方向时,应将手柄置于“零”位置,以在启动倒档之前完全停止机械装置。
6、对于双钩门式起重机,更换主钩和辅助钩时,当主钩和辅助钩的高度接近时,必须分别操作主钩和辅助钩以防止碰撞。
7、双钩门式起重机禁止同时举起两个物体,并且应在不操作的情况下调整举升机构制动器。
8、禁止带方位角限制器停放,禁止带负载调节提升制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