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规程》对起重机的检验时间有何规定?
答:(l)按起重机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的是:正常的起重机,每两年进行一次;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选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进行;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受到损伤的起重机使用前进行检验。
(2)经常性检查 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一般应包括: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所有安全防护装置;线路、罐、容器阀、泵、液压或气动的其他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情况;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捆绑、吊挂链和钢丝绳及辅具等。
( 3 )定期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年一次;一般应包括:在(2)项中经常性检查的内容;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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