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内 容 :浙江中达船业股份有限公司起重设备
招标公告(设备)
1、招标单位:浙江中达船业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浙江中达船业股份有限公司船厂吊车工程
3、招标范围及内容:1)主要吊车:共9台,其中200吨1台,150吨1台,120吨7台;小型吊车:共计18台。(吊车详细规格要求见下表)
4、计划工期:计划招标结束后立即开工,总计划工期4个月,2007 年6月15日竣工 。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起重设备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6、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100吨-200吨起重机设计制造施工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具有200吨级及以上起重机制造(已竣工的项目)的施工业绩,本标段吊车工程不允许转包。如承接单位需要对吊车工程进行转包,接手单位需经过招标人资格审查。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7、项目地点:浙江省三门县六敖镇浙江中达船业股份有限公司指挥部
8、现场探勘时间:2008年1月15日前
8、招标开标时间:另外通知
11、有意向的投标人即日起请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刘先生 安先生
电话:0576-83416525,传真:0576-38341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