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8】1505号文件对国电石横发电厂三期2×30万千瓦工程项目进行了核准批复。
石横电厂三期工程是山东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确定的 “十大应急电源项目”之一,同时也是国家发改委2007年拟核准项目。该项目投产后,每年可向电网输送电量约30亿千瓦时,能够给国家和地方带来稳定的税收。同时对优化济南、泰安市电网结构,保证电力供应,促进区域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特别是对推动泰安、肥城市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据悉,该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电网安全性评价、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协议等工作,之后将正式进入商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