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贸委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山东省轮胎工业改造提升促进轮胎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今后山东将重点发展全钢载重子午线、半钢子午线、工程子午线、翻新轮胎;机械装备;橡胶及主要原材料等六大类产品和培育半岛地区集群、鲁北地区产业集群和鲁西南橡胶助剂生产集群三大产业集群。
目前,山东省轮胎生产企业515家,2007年生产各种轮胎1.9亿条,产量居国内首位。按照《意见》到2010年,山东全省子午线轮胎产量达到1.2亿条,主要轮胎装备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达到20%以上。并培育一批企业集团和为大企业和支柱产业配套的中小企业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争取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1个。
根据《意见》,山东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将从严控制轮胎新布点建设项目,鼓励现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上档次、上水平,形成经济规模。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鼓励发展环保型绿色轮胎、航空子午胎等高等级子午线轮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限制发展斜交轮胎和力车胎,禁止新建斜交胎项目;逐步淘汰年产50万套以下的斜交胎、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年产1万吨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生产线。
山东将围绕半岛地区集群、鲁北地区产业集群和鲁西南橡胶助剂生产集群三大产业集群的培育,大企业将进一步壮大实力,增强龙头带动作用。围绕产业配套,适应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趋势,积极培育中小企业,发展合成橡胶、橡胶助剂、炭黑、骨架材料等产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以重点企业集团为龙头,在国内外发展橡胶种植园,建设橡胶加工厂和天然橡胶生产供应基地。鼓励企业联合重组,积极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聚集,促进轮胎产业集约化发展。
《意见》鼓励轮胎生产企业定点回收旧轮胎和翻新,加强废轮胎回收工作,规范回收市场秩序,支持再生胶企业发展,有效处理废轮胎,促进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发展。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将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企业自律,协调解决企业难以解决的问题。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