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环保局在清远市举行了“广东省地市级中心镇第一批污水处理厂动工仪式”。在此次全省中心镇首批动工的5家污水处理厂中,清远市就占了3家,分别位于该市清城区的石角镇、龙塘镇和源潭镇,总投资达1.98亿元,日污水处理能力达8万吨。这是该市为进一步加大环保建设力度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之一。
仅去年和今年清远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就达21.38亿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投资达2.56亿元,5个县(市、区)建立了污水处理厂,全市污染处理能力达到12万吨。
日前,省环保局、省发改委同意调整了清远“十一五”污染减排工程建设规划,将污水处理厂向重点发展地方调整。根据新的建设规划,到明年底清远市将新(扩)建15座污水处理厂,从而实现29.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