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男子王某自己“钻研”出制造电动单梁起重机的技术原理,在未办理经营登记、未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制造起重机,并进行销售盈利,不成想,“聪明反被聪明误”,10月18日,他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昌邑警方抓获。
37岁的王某是昌邑市人,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昌邑市一家化工企业工作。不久后,王某租赁了十几间厂房,凭着自己的学识和一技之长干起了机械维修。因其技术过硬,很多厂家都喜欢找他来维修故障设备。今年3月份,王某为一家公司维修设备时,听说该公司需要使用起重机装卸物品,一个大胆的想法便在他脑中应运而生。王某找到其做过安装工作的父亲,询问了一下起重机的机械原理,又找出相关的书籍学习钻研,头脑聪明的他很快便掌握了起重机的技术原理。
一切准备就绪后,王某主动找到该公司的老板赵某,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俩人一拍即合,当即达成了协议:王某为该公司制造两台起重机,交付使用后由赵某付款4.2万元给他。随后,王某进行了实地测量,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便将起重机研制成功了,调试好后交付给赵某。5月份,另一个厂家的老板范某找到王某,请他制造了一台起重机。就在王某为自己的“大智慧”沾沾自喜时,8月份,昌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对王某的加工厂进行了依法检查,发现他无证非法制造起重机,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昌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查证,王某在未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制造电动单梁起重机进行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73500元,已涉嫌非法经营罪,10月18日,民警将王某依法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