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10年第30号公告,经审定,卫华集团荣获第十七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并同时向我集团授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技术中心等继续享受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被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将享受用于科学研究、试验的国外进口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同时还可根据有关规定争取国家发改委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专项计划给予的资金支持和地方政策的财政补贴及配套经费。
卫华集团从2009年4月开始准备申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对此项工作,集团高度重视,成立了以董事长韩宪保和副总裁秦英奕为主的领导小组。在技术中心的努力及行政中心、财务中心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工作组高质量地完成了申报材料的编写上报工作。在答辩时,韩宪保亲临答辩现场,秦英奕做全面汇报,技术中心负责人配合回答了专家的提问,获得了专家的高度评价。
本次技术中心的认定是集团科研技术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增加了集团的无形资产,体现了集团在研发领域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将为集团未来的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
据悉,2010年河南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推荐的企业共有13家。经过国家发改委对各个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定、组织现场答辩以及联合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资格进行审核等环节,我集团与另外3家河南省企业荣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