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清单”(第六期)涉及企业和其他有关方面如对“节能清单”(第六期)内容有异议,请在2009年7月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并请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与财政部国库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联系。
“节能清单”(第六期)涉及企业需递交《承诺书》。请仔细阅读并打印《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公示截止日前递交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逾期未递交《承诺书》的,视为不接受《承诺书》内容,自动放弃其产品列入本期“节能清单”的权利。
联系方式:
财政部国库司
夏 玲 010-68552272 mof.xialing@gmail.com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王 庚 010-68505842 jnchu@ndrc.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9区,100070)
岳宗文 010-83886196 jnqd@cqc.com.cn
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六期)
2.《承诺书》
财政部国库司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