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标的金额达2亿多元,涉及串通投标公司100余家,共有22名官员涉嫌违纪……日前,江西萍乡市纪委、监察局通报查处了一起串通操纵投标的窝案串案。据悉,一年多来,同类案件在萍乡已查处近20起。
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关系运作,不仅是江西萍乡市如此,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其中,政府官员与实权人物的作用,不容小觑。正如上述案例涉及22名官员一样,绝大部分招投标项目中,均有官员或多或少“主导”全局的魅影。典型的“寻租”行为肆行无忌,凸现的是社会转型时期权力追逐财富的乱象,与劣币驱逐良币的无奈。
财经作家吴晓波最近撰文说:“在中国有很多问题一直在打圈圈。几乎所有人都看到了问题的根源所在,或许也知道解决的办法,但就是没有办法得到扭转。比如‘寻租’现象,到今天已经说了二十多年,还在打圈圈。”
在《招标投标法》的大旗下,有各行业的部门法规、红头文件,甚至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法规制度不能说不健全。但事实上,招投标活动,大都很难保证其公平性与公正性。什么“价格同盟”、“轮流坐庄”、“陪标补偿”、“挂靠垄断”等作弊手段,局外人也明白七八分,就是禁绝不了。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萍乡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这起案件既有投标人之间的暗箱操作,也有投标人与中介机构的串通作案,还有招标管理机构有关人员的一手操纵,更有少数领导授意操控,涉案金额之巨,社会影响之深,为萍乡近年来所罕见。”剖析一下此招投标大案,我们也许能破解其中一些奥秘。
其一,对追逐财富的冲动与贪婪,已到了病态的地步,以至于投标人、中介机构、招标管理机构与政府个别领导形成“作案联盟”,共同作奸犯科。
其二,暗箱操作的违法成本太低,助长了他们的侥幸心理。一年查处近20起,看起来不少,但相比每年成千上万的招投标项目来说,被查处的概率还是太低。何况暗箱操作“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一旦事发,大不了大家一起“进去”。
其三,关系网的保护作用。如果有过硬的“保护伞”,也许可以高枕无忧。很多招投标案不了了之,便是明证。而萍乡2亿招投标大案,涉及的只是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冯某,似乎可以作为反证。
其四,监督太软,处罚不力。由于有上述多种因素的存在,监督不是问题,问题是没有人敢真的监督。2亿招投标大案,冯某只是落个行政警告处分。其中的监督难度,可想而知。
正气不足,歪风盛行,考验的其实是政府的执政能力。风清弊绝应有时,但我们不能老是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