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园区选择性“接权”
去年,东莞市在简政强镇中明确了下放541项事权给11个中心镇和3个园区。今年第11次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并确定了三个市属园区具体下放事项。
根据三大园区的实际,确定了三大园区有选择性地“接权”,其中,松山湖将承接458项,虎门港承接357项,生态园承接260项,不承接的基本上是与园区职能关联很小的事项。会议指出,充分尊重园区意见,旨在保证园区有能力承接市直部门下放的权限,以及所承接的事权适应园区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此次给三大园区下放事权,充分尊重了园区意见具体表现在:对园区和市直放权部门分别提出可承接、可下放的事项,首先确定为下放事项;对园区提出不承接、市直放权部门提出不下放的事项,确定为不下放事项;对园区认为可承接,但市直部门认为不可下放园区的事项,原则上应下放给园区;对园区认为不承接,但市直放权部门认为要下放的事项,原则上不下放给相应园区。
不过,记者了解到,昨日发文下放给三大园区的权限数目稍微有些出入,比如松山湖少了5项,虎门港少了4项,生态园少了5项。对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子健表示,最终下放给三大园区的管理权限并没有发生变化,是由于先前统计时发生了权限重叠情况。王子健说,最终下放给三大园区的权限,是参照简政强镇中下放给中心镇的541项权限,并由三大园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接权”。
松山湖可自行备案2亿元内资项目
在此次下放的权限中,“企业投资项目”权限备受各界关注。记者在《东莞市扩大三个市属园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中看到,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三大园区均承接了内资项目县级权限(房地产项目除外)。
不过,记者随后从相关放权部门了解到,三大园区在承接“企业投资项目”权限时有些许差别。其中,松山湖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权限与市里相同,项目投资为2亿元(除限制类和禁止类投资项目外),虎门港和生态园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调整。
相关放权部门一位负责人透露,企业投资项目权限分两种:一种为“核准”;一种为“备案”。其中,“核准”主要是针对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内的项目;而“备案”则是指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外的项目。
据介绍,在具体备案权限的项目金额上,县级权限为投资额3000万元;市级权限为投资额2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