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财政部获悉,为进一步强化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大力压缩中央财政票据种类,促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全面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
根据通知,在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的基础上,设置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替代和废止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及部分专用票据,优化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结构,扩大通用票据和机打票据的使用范围,缩小专用票据和手工票据使用范围。
通知明确了此次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的内容,将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其他财政票据六类票据,统一归并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两类。清理整合后的中央财政票据共分两类35种。其中,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类共27种,其他财政票据类共8种。
根据通知,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适用于中央单位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时,向缴款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为充分消化中央单位已领购的财政票据,尽量避免浪费,同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记者 张牡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