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14日在长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合同监管工作会上,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一阶段,要在加大打击合同违法行为力度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合同欺诈、违法格式条款两个重点,严厉查办一批合同案件。
甘霖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在通过订立和履行合同配置资源的同时,市场的盲目性、无序性也相伴而生,具体表现为:合同欺诈等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层出不穷;因当事人合同责任意识缺失导致的恶意违约行为屡见不鲜。
甘霖认为,合同欺诈、恶意违约等行为往往还是引起、激化社会矛盾的诱因。因此,迫切需要强化合同监督管理。而工商机关在推广合同示范文本、调解合同争议的同时,依法严厉查处合同违法行为,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手段。
甘霖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本着对法律负责的态度,积极落实《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紧紧围绕合同欺诈、违法格式条款两个重点,严厉查办一批合同案件;同时,切实加强拍卖监管工作,在做好拍卖活动备案、现场监管等工作基础上,以查处恶意串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维护好拍卖市场秩序。
近年来,各级工商机关持续开展整治“霸王条款”、打击合同欺诈行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拍卖监管。2008年至2010年,全国共查处合同违法案件近3万件,违法金额近60亿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700多万元;共办理各类拍卖活动备案17万多次,现场监督5万多次,查处违法拍卖案件508件,违法金额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