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工集团(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已经完成编制《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注销清算报告》,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产权划转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09]117号)及《关于组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鲁国资企改[2009]11号)等文件规定,注销山工集团法人资格,山工集团国有出资及享有权益无偿划入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山工集团资产、负债及权益由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继承。山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的全部股份(160,188,5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1%)划转至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