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销毁证据!”“录像丢了还理直气壮!”投诉人随后更以“销毁证据”为由报警。到记者发稿时止三家公司仍在投诉。他们认为,即便不知道放材料的人是谁,即便塞的是一张白纸,也表明这场招投标有瑕疵:“能把文件放进去,也能把别人的标书拿出来。这样的招投标谈何公平公正?”他们要求废标并重新评审。
17日记者联系了昆明市招监办主任张洪安,他表示招监办对此事很重视,正联合纪委等部门进行调查。
张洪安说,尽管昆明市近年来采取了设立单独监管机构、出台管理办法、公布不良行为、设立廉政保证金等措施,规范招投标市场,但当前招投标科技化程度仍不高,审核、开标、评标等过程仍由人工操作完成,一定程度上让违法违规行为有可乘之机。
法规滞后:招投标领域乱象面面观
发生在昆明的这场招投标闹剧,再一次加深人们对当前招投标市场的乱象担忧。云南公安经侦警官王斌等人分析了违规者的几种惯用手法:陪标——有的公司与某行政部门长期“合作”,业界都明白某工程肯定是该公司“拿下”,但按规定招投标至少有3家参与,有的公司就会参与竞标以符合规定,事后再收取一定的好处费;串标——几家投标单位联合对招标项目的某些标段用一致性报价、压价或抬价等手段串通报价,以排斥他人让“自己人”中标,过后按协议“瓜分”利益,也叫围标;预审猫腻——在资格预审中,一些人为有意设置的过高门槛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留下了关系户;泄标——投标者想方设法找关系弄到标底,为此频频“公关”。此外,一些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用其他方式操纵中标结果。
据了解,仅昆明市招监办自2010年4月成立至今,就处理过20余起违法违规行为,并不予退还相关企业共计3330万元保证金。如今年3月在昆明宜良县耿家营等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中,昆明市宜良立信建筑工程公司、宜良县狗街建筑公司等5家单位被发现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部分存在非正常一致和错漏一致,遂被认定串通投标并被处理。今年6月香港人陈某某为参与昆明工人文化馆迁建项目的主楼幕墙设计、施工和室内外装修工程,向湖南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借参与投标的全套资质并以其名义参与投标,昆明市招监办对该湖南公司作出保证金不予退还、3年不得参与昆明市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投标、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秘书长李业顺认为,目前招投标领域乱象监管困难的一大原因是法规滞后。2000年国家颁布了《招标投标法》,2年后又颁布了相关的《政府采购法》,但迄今《招标投标法》的实施细则仍未制定,导致各行政主管部门多头管理,制定了一些适宜于本部门、本行业的监管规定,最后反而令市场主体无所适从,有的法规甚至相互矛盾“打架”。他呼吁尽快出台招投标相关法律的实施细则,以统一招标投标市场的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