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招标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的合格性审查和附加条件审查后,投标申请人少于等于7家的,招标人可以允许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的,由招标单位采用计分排名或随机抽取的方法最终确定投标人。
计分排名法。采用计分排名法的,由招标单位按照投标申请人从高到低的得分排名顺序确定最终投标人。计分排名的内容一般包括:企业信誉及业绩、项目经理信誉及业绩,近二年内企业及项目经理受处罚情况,企业财务状况,技术装备水平以及招标单位考察情况。
随机抽取法。采用随机抽取的,由招标单位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在有形市场内,并在招标监督部门及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监督下,从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最终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