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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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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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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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沥青综合养护车》公开招标采购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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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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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政采[2011]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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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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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荣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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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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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荣县公路养护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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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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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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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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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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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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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3日9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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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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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日11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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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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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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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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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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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2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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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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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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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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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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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 我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公开招标采购《挖掘机、沥青综合养护车》,现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上以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内容如下: 一、县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招标人):荣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单位(业主或称采购人):四川省荣县公路养护段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别:货物,标书号:荣政采[2011]100号 四、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挖掘机、沥青综合养护车。 2、招标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 3、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7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后交付采购人(同时还必须办妥相关车购手续资料,随车一同交付采购人)。 4、资金来源:预算内经费,付款方式:交货完毕,验收合格并办妥相关验收手续和报账手续后六个月内支付。 五、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质(或资格)条件 5、经营内容含有招标采购项目的企业法人型企业,并且注册资本金不低 于400万元(人民币)。 6、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最近三年内(2009年1月1日以来)从事过同类项目销售的业绩 (提供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书); 8、非生产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经销书原件”。 9、其他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有关规定。 六、招标采购文件(以下简称招标书、或招标文件)的发售 10、发售时间: 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1月10日17:00分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售);发售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应派人持相关资料到我中心购标书。 11、发售单位:荣县政府采购中心(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2、招标书售价(人民币):850元/份,供应商购买本招标文件后不得转让投标资格,也不退。 13、供应商购招标文件时请带好以下资料备查: 13-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13-2涉及上述第五款所需的相关证照、资料等; 13-3资料要求:上述资料中除13-1条必须提交原件外,其他资料在购标 书时均可使用复印件,但是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14、经办人:毕常彬 电话18990069668、6102958(传真) 七、投标、开评标会和评定标 15、投标 15-1投标起止时间:2011年 11月22日13:30-14:30分。 15-2投标及开评标地点: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5-3投标保证金¥9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15-4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和投标资料(商务标、经济济标)递交给招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6、开评标时间:招标人在2011 年11月22日14:30举行开评标会,并现场评定标,所有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特此邀请。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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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选/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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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供应商不足三家,故依法废标。 | ||||||||||
供应商地址: | |||||||||||
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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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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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常彬,1899006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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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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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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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采购单位衷心地感谢所有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成员! 郑重声明: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尽快予以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