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控制起重机安装监检项目,使监检工作形成闭环,进一步完善安装监检管理,日前,南京市特检院起重机制造与安装监督检验部制订了《安装监检流程处理意见》。
该处理意见中明确规定:检验组应将监检工程及时登记入《起重机安装监检电子台帐》;对于受理日期超过半年以上的项目,立即进入项目预警流程;对于受理日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项目,立即进行项目最终处理流程。
对于进入预警流程的项目,《意见》规定检验组应要求施工单位尽快配合完成监检工作,并将预警结果及时填入《起重机安装监检电子台帐》;对于进入最终处理流程的项目,检验组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或现场查证的方式,务必得到最终结果,使工作形成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