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贞丰县人民医院垃圾收集及污水处理工程
招 标 人 贞丰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2年4月25日9:30时
开标地点 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兴瑞丰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技术分 16.9 技术分16.5 技术分18 技术分17.1
技术分15.8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79.89 总分:96.75
项目经理或总监:朱小敏
报 价:54.458989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6.1 技术分16 技术分16.8 技术分13.8
技术分15.5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79.23 总分:94.87
项目经理或总监:陶彪
报 价:54.530678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6 技术分15.9 技术分16 技术分13.9
技术分15.1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79.47 总分:94.85
项目经理或总监:李卫军
报 价:54.350238万元
公 示 期 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4月27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