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温州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温州国家重要枢纽港建设促进现代港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温州“一港七区”的规划实施,巩固和提升温州港的国家重要枢纽港地位。
《意见》鼓励全社会投资者参与温州港公共码头、港口物流园区(或场站)以及港口重大集疏运设施项目的投资开发与经营管理,在企业税费、项目土地、项目营运等方面都将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其中,符合条件的公共码头及港口集疏运设施项目建设的企业,其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