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沈阳市机械装备制造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机械装备制造行业集体合同制度,经沈阳装备制造行业协会和沈阳市机械装备制造行业工会联合会推荐,报沈阳市机械装备制造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苏永强、邓长辉等30名同志分别为职工方、企业方协商代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沈阳市机械装备制造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机械装备制造行业集体合同制度,经沈阳装备制造行业协会和沈阳市机械装备制造行业工会联合会推荐,报沈阳市机械装备制造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苏永强、邓长辉等30名同志分别为职工方、企业方协商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