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环保厅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8项钢铁、炼焦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将分别于2014年7月1日、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上述新标准对现有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机组以及钢铁、球团、炼焦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提出了更高要求。
自治区环保厅最近下发文件通知各地州市环保局,督促企业加快污染治理进程,并要求环保部门按照新标准中的排放限值,审批新改、扩、建项目,制订限期治理计划,限期治理期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将被限产、限排,并依法予以查处。
据了解,执行排放新标准的九大行业主要包括:火电厂、铁矿采选工业、钢铁烧结(球团)工业、炼铁工业、炼钢工业、轧钢工业、铁合金工业、钢铁工业、炼焦化学工业。
自治区监测监察处处长朱建新介绍,执行新标准后,九大行业将大幅收紧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如:现行标准,火电燃煤锅炉的排放浓度限值是:50-300mg/m3,执行新标准后,均要达到30mg/m3。作为行业准入的门槛,新标准的实施将会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间兼并重组的步伐。同时,还将大幅度降低烟粉尘的排放量,特别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的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