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质监局获悉,《沪昆客专第七标段“11·26”塔式起重机倾覆事故调查报告》经省政府同意批复。
2013年11月26日22时,在建沪昆客运专线贵州段土建第七标段第一项目部大猫坡特大桥施工工地12#桥墩施工塔式起重机发生倾覆事故,塔式起重机倾覆时配重块砸落在毗邻的西南成品油输油管道覆土层上。事故造成3人受伤,输油管道破损,成品油泄漏,直接经济损失3135.66万元。
按照省政府指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11·26”塔式起重机倾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综合分析、专家论证,查明和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违规安装、使用塔式起重机导致其倾覆的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对20名事故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其中4名主要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对16名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罚;对3家责任单位依法给予经济处罚或提出处理意见,对7家事故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