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国网天津经研院安全监察质量部对监理现场使用起重机械。以监理项目部自查和稽查组抽查相结合,对在监现场的塔式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现场使用的塔吊的生产、产权单位是否具备资格证明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监督检验证书、自检报告以及经特检院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租赁协议、安全协议、安拆合同及备案证明是否齐全;拆装单位及人员的资质是否合格、有效;安全规程及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各项证书、技术资料是否与实物相符;并要求使用前要按试验规定做好负荷试验,必要时可以缩短检查、保养周期使用。
截至目前,稽查组分别对环保园220kV变电站工程、芦新河220kV变电站工程、随庄子35kV变电站等12项工程进行了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