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将改变逐个项目下发“路条”的方式,通过编制电源规划,测算地区电力电量平衡,核定火电建设总规模,优选火电备选项目,按年度下发分地区的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地方政府依据能源局下发的规模,布局本地电源项目。
对于苦于跑项目、跑审批的地方政府和企业而言,这一变革含金量极高,他们也将获得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在今年4月电力规划发展论坛上,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副司长何永健就曾透露,国家将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编制未来5-7年的发展规划。省级规划将采取年度审批的方式,相当于一次性“打包”审批路条,实现规划代替“路条”。具有良好节能减排效益和民生效应的清洁煤电项目,可以单独列出。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改革火电审批方式、制定年度建设规模的工作今年初就已经启动,但具体建设规模迟迟未定。在这一期间,各地发改委一直在与国家能源局沟通,均希望为所在省份多争取一些规模。
目前,2014年建设规模已经确定,各省正在研究本地建设方案。值得注意的是,个别省份提出优先将违规项目纳入盘子的思路,解决“未批先建”火电项目的身份问题。
中电联电力专家王永干说:“2008年之前,在全国电力装机不足的情况下,为解决缺电问题,一些违规发电项目得以建设、投产,并为地方解决了缺电问题。但基于违规建设的事实,做出审批决定的地方政府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不能推脱。否则,未批先建将扰乱电力市场。”
为解决这一历史问题,2013年6月国家能源局曾下发文件,启动符合产业政策的60万千瓦级未核准建设火电项目核准工作,为违规建设项目正名。当期共有8家未核准建设火电机组,装机规模794万千瓦列入核准计划。
除列入能源局名录中的项目外,地方政府希望借此次审批改革的机会重新为本地违规项目正名。但这又可能带来新的违规建设风潮,扰乱火电项目建设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