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从市政府层面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同时对重点任务的推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强了可操作性。
《意见》强调了特种设备及其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作了分析,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在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构建长效机制、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经费保障、节能监管、宣传教育和监管队伍建设等7个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和具体措施。
《意见》规定,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范畴,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落实相应的监管部门和配备专(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市、县两级考核办要加大特种设备安全考核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中的权重;实施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纳入本地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体系范围。
针对如何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意见》提出要重点落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要适应新形势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新要求。《意见》要求从落实政府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以及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5个方面抓好责任落实。特别是《意见》中对落实好质监安全监管部门和安监、发改、工信、住建、规划、交通、国资委、教育、卫生、旅游、消防、环保、文体、煤炭等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职责分工具体明了。《意见》明确要求,要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行为,通过建立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常态化机制,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治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较大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告知、曝光等方式,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
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必要的工作经费;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建立完善重特大事故预警机制;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纳入政府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综合联合执法机制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意见》还提出多项要求,如在宣传教育方面,要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六•一”儿童节、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使特种设备法规和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工厂、进校园、进社区,形成良好的安全共治氛围;在工作纪律和队伍建设方面,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对行政不作为、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要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监管队伍的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