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贺西煤矿“11·17”瓦斯爆炸事故教训,11月25日,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监局联合发文,从12月起各市、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煤矿企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重点是瓦斯、水害防治和煤矿建设项目。
据介绍,今年1-10月份,全省煤矿因瓦斯和水害诱发的事故共7起、死亡41人,分别占全省煤矿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25.93%、62.12%,瓦斯和水害是影响煤矿安全的主要因素。
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监局要求,各市、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要重点突出煤矿瓦斯、水害防治和建设项目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等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煤矿领域非法违法生产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作业行为。瓦斯防治必须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基本要求,采取“机械通风、抽采瓦斯、监测监控”的综合防治方法,不断提升瓦斯防治水平;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规定落实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危险性,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强化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和日常维护检查,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瓦斯超限和积聚必须做到停电撤人。水害防治必须坚决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的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要求,对存在承压水威胁、周边老窑积水不明、未查清构造和隐伏导水陷落柱的煤矿,要立即停产停建。
煤矿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招投标程序,必须由符合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严禁施工单位越级承揽工程,严禁超出自身施工能力承揽工程,不得出现挂靠、无资质等非法违规行为,严禁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重点检查承包单位是否具备外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发包单位是否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切实加强煤矿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有效防止煤矿外包施工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