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自治区发改委下发《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2×30万千瓦火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核准电力分公司2×30万千瓦火电项目。
据悉,为缓解“十一五”期间自治区电力供应紧张局面,2005年,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2×30万千瓦火电项目开工建设,2010年建成2台30万千瓦亚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年补水量211万立方米,生产供水水源为霍林郭勒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主要燃用露天煤业褐煤,所排灰渣全部综合利用。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度火电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要求,获取了核准所需的全部支持性文件,纳入国家电力工业正常生产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