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日前发布通知称,从10月至12月底,该厅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整顿规范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秩序为重点,集中打击一批违法违规生产、边建设边生产、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等行为,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形成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矿的良好格局。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将重点查处无证、证照(手续)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建设的;停产停建整顿未按要求验收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存在的“五假”(假图纸、假数据、假报告、假整改、假密闭)和“五超”(超层越界开采、超评价范围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的;从业人员未依法进行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等12种行为,凡存在其中一种情形的,必须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并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罚。
专项安全执法检查主要采取企业自查自整、市县全面检查、省级督查抽查三种方式进行。10至12月各煤矿要对照检查内容,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自查自整。10月下旬至12月底各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和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检查组,按规定时限对所属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秩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11月省煤炭厅成立5个督查组从11月14日起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市煤炭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