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4200亿立方米,建成2-3个煤层气产业化基地。2020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40亿立方米。
为此,《规划》从勘探、开发、输送与利用、科技创新等4个方面提出了主要任务。具体包括:推进产业化基地增储,推动新区储量实现突破,强化两大产业化基地快速上产,新建产业化基地和开发试验区,推进煤矿区煤层气地面开发,实施煤矿瓦斯抽采示范工程,统筹布局煤层气管道,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设煤矿瓦斯利用示范工程,开展工程技术示范等。
《规划》提出,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实现产量快速增长。到2020年,两大产业化基地煤层气产量达到83亿立方米。
新建贵州毕水兴、新疆准噶尔盆地南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在内蒙古、四川等地区建设煤层气开发试验区,实施一批开发利用示范工程。
另外,建设神木-安平煤层气输气管道,鼓励适时建设煤层气田与陕京线、榆济线、西气东输、鄂安沧管道等国家天然气输气干线的联络输气管道,联接相邻地区既有管道,形成互联互通的外输格局,保障煤层气安全、稳定、高效外输利用。鼓励煤层气就近接入管网,支持煤层气企业和天然气企业合资合作建设管道,节约管道路由和建设成本。
为了确保《规划》实施,《规划》还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例如:规划首次提出了研究示范煤层气开采“探采一体化”和探索煤系地层多种气体资源综合开发新模式,提出了推进矿业权审批改革,提高区块持有成本等治本措施。加大政策扶持。要求严格落实煤层气市场定价、财政补贴、税费优惠、瓦斯发电上网及加价等现有政策,安排专项建设基金和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强化行业指导。研究制定煤层气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总结推广煤层气和煤炭资源协调开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