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所有重要部位的规格和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如:各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控制器、接件、梯子、通道、司机室和走台;照明和信号系统;单梁起重机金属结构及其连所有的防护装置;吊钩及其连接件;钢丝绳及其固定件;滑轮组及其轴向紧固件。
二、空载试验
用手转动各机构无卡阻后,在开动各机构电机,各机构应能正常运转,各限位开关能可靠工作,小车主动轮在轨道上全长接触,大、小车沿轨道全长运行无啃轨和三条腿现象。
三、静载试验
静载试验的目的是检验起重机及其部件的结构承载能力。
每个起升机构的静载试验应分别进行。在主钩做静载试验前,应将空载小车停放在跨度中间位置,定出基准点。
起升机构按1.25倍额定载荷加栽。起升高离地面200mm高度处,悬空时间不少于10分钟。却去载荷后检查起重机主梁基准点处有无永久变形。如此重复三次,不得再有永久变形。将小车开至跨端,检查主梁实有上拱度不小于0.7s/1000。
试验后应无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或对起重机的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连接处应无松动或损坏。
四、动载试验
动载试验的目的是验证起重机各机构和制动器的功能。
起重机各机构的动载试验应先分别进行,而后作联合动作的试验,同时开动两个机构,但主副钩不得同时开动。
起升机构按1.1倍额定载荷加栽,试验中,对每种动作应在其整个运动范围内反复起动和制动,对悬挂着的试验载荷做空中起动时试验载荷不应出现反向动作,试验时,应按电动机接电持续率操作的间歇时间,按操作规程把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起重机正常工作的范围内,按起重机工作级别规定的循环时间,重复作起动、运动、停车、正转和反转,累计时间不少于1小时。
各部件完成功能试验后应无裂纹、开焊、联接松动或损坏,各电机、接触器等电气设备的温升不大于规定值,且无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