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管理部
资金来源: 其它
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矿山机械制造维修分公司物资吊装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70408254)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神宁集团矿山机械制造维修分公司物资吊装项目招标主要包括:
2.1投标人负责招标人设备、物资的吊装业务。提供和满足招标人物资吊装所需的各类型车辆要求(国家规定可营运的车辆),必须配备8T、16T、20T、25T、50T、70T、100T车型。
2.2投标人负责物资吊装过程中各种业务的协调,包括超限(重量和尺寸超限)设备和物资吊装与地方运管部门的协调。
2.3投标人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和安全培训。
2.4投标人承担车辆运输过程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连带责任,作业过程中,如因违反国家交通法规及相关规定的,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
2.5投标人必须执行招标人《矿机公司综采综掘设备起吊、捆绑及运输规范》及《矿机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证人员、物资的安全,否则按照相关条款进行考核处罚。
2.6投标人负责吊装过程中物资的质量保证。
2.7投标人自备吊装所用吊具。
2.8投标人负责吊装物资的装卸,装卸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划分标段:本项目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承担招标人宁东工作区、煤化工大件组装厂、物资总库、灵新煤矿、灵新矿五采区、羊场湾一采区、羊场湾二采区、羊场湾立井、梅花井煤矿、宝丰能源、任家庄煤矿、红石湾煤矿的物资吊装业务,占全年业务量的50%。
二标段:承担招标人在枣泉煤矿、银川、石槽村煤矿、红柳煤矿、麦垛山煤矿、银星煤矿、清水营煤矿往返物资吊装业务,占全年业务量的30%。
三标段:承担招标人在双马煤矿、金凤煤矿、金家渠煤矿、太阳山煤矿、石沟驿煤矿、李家坝煤矿、宋新庄煤矿、大武口工作区、汝箕沟煤矿、白芨沟煤矿、焦煤公司、金能公司、乌兰煤矿物资吊装业务及制造产品吊装业务,占全年业务量的20%。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包含装卸内容。
B.具有近3年吊装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C.具有吊车司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D.具备满足承揽该项任务所需的车辆。
E. 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6日至2017年11月13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购标申请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资质业绩原件彩色扫描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包,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4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上午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2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机械制造维修分公司)
地 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
联系人:赵志琴
电话:0951-696316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姚桂宁
电 话:0951-6971428
招标公告后附说明
一、注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二、支付方式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务必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务必是订单中显示的账号。汇入其他账号将被视为无效,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