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乌兰察布市质监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全市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行动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春节期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做了安排部署,通过专项检查做到“三个及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严惩各类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为加强对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质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旗县市区冬季取暖用锅炉、大型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各类气体充装站、城市燃气压力管道,以及商场、宾馆、体育场所、车站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电梯,生产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集中检查、重点督查、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市质监局将对12个旗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部署和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有关单位和企业的方式,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回头看”,跟踪安全隐患整改效果,确保每一项隐患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