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电动单梁起重机询价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0-LQQGS-SB-026)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项目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电话:13935556858)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0351-7876392)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0351-5606026)
公示期限:2020年10月7日15时至2020年10月10日15时
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电动单梁起重机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198000元
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92000 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单价(元) |
合计(元) |
质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10T |
台 |
2 |
96000 |
192000 |
合格 |
按招标人要求时间 |
含13%税含运输、安装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
无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