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DZDF0719SB21FA-0112)
公示开始时间:2021/04/15 17:42:17 公示结束时间:2021/04/18 17:42:17
经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现对“起重机”项目评标结果进行重新公示。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3.28万元,质量:合格,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第2名: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64.6178万元,质量:合格,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第3名:十堰飞翔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09.2930万元,质量:合格,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十堰飞翔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十堰飞翔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具体方式如下:(1)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将纸质版异议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在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提出;(2)线下招标投标项目,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1、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1)东风(十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提供主端梁焊接采用机器人焊接方式的承诺。
(2)河南大起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该公司提供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阿尔法起重机有限公司
该公司提供的业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未提供主端梁焊接采用机器人焊接方式的承诺。
(4)山东神州机械有限公司
该公司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的评标价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353.28万元。
中标候选人(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364.6178万元。
中标候选人(十堰飞翔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423.99万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通用铸锻分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通用铸锻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15号 |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 |
联系人:屈艺 |
联系人:胡思楠 |
电 话:0719-8238171 |
电 话:0719-826903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sn@dfmbiddi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