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山路停车场、东坡公园停车场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2021]047
工程名称:丰山路停车场、东坡公园停车场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招 标 人: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名称及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综合 得分 |
排序 名次 |
惠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广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三浦车库股份有限公司 |
249043903.71元人民币;设计下浮率20.02%、建安工程下浮率5.01%、设备购置费下浮率12.00% |
合格 |
420日历天 |
设计项目负责人:刘静(证书编号:154402205) 项目经理:陈振杰(注册编号:粤144192000825) |
90.21 |
1 |
惠州交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阳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249239262.40元人民币;设计下浮率21.05%、建安工程下浮率5.20%、设备购置费下浮率6.60% |
合格 |
420日历天 |
设计项目负责人:赵勇(证书编号:014400865) 项目经理:林远洋(注册编号:粤144181906574) |
77.63 |
2 |
惠州市建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 |
249211445.75元人民币;设计下浮率20.85%、建安工程下浮率5.13%、设备购置费下浮率8.20% |
合格 |
420日历天 |
设计项目负责人:张代合(证书编号:964400256) 项目经理:徐劲松(注册编号:粤144161637481) |
72.49 |
3 |
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惠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广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三浦车库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项目经理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安全员3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惠州交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阳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项目经理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安全员3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惠州市建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项目经理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安全员3人。
(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1 年 5 月28 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 2 人;
2、评标专家 5 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
1、惠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广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三浦车库股份有限公司;
2、惠州市建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
3、惠州交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阳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4、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华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建敏捷机械有限公司。
初步评审情况:四家投标人均通过初审。
(五)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本评标计分办法采用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与投标报价综合评定的方法,将投标人的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评标得分,并按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废标情况:无
(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惠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广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三浦车库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惠州交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阳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惠州市建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八)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原惠州市技工学校3号楼) ,联系电话:0752-7121018)。
项目开标时间:2021-05-28
公示开始时间:2021-06-02
公示结束时间:2021-06-04